受理部门 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受理电话 025-83300163,025-83300318,025-83666213,025-86631365(FAX)
单位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 210003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 210036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5幢6楼 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210013
办理依据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2007年)
申办材料 (一)社会法人自查的,提交: 1、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2、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江苏省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盖法人公章。
(二)授权“长三角”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查询,提交: 1、被查询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 2、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江苏省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由信用服务机构填写,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办理时限 (一) 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三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完成办理; (二)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将与经办人电话联系。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服务流程
其他事项 1、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在省信用办登记备案的或长三角地区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2、省信用中心根据申请,查询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现有的信息,并出具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参考。若信息有遗漏,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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